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获省级贷款贴息

2020-04-22 10:42:38 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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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浏阳日报讯(记者罗方平)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内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贷款额度在1000万-5000万元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0%进行贴息……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切实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

据悉,此次贷款贴息对象为从事粮食、蔬菜、水果、油菜、茶叶、畜禽、水产、中药材等生产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不含林业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此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申报工作已经结束,全市共有15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网上申报,正在对申报主体的主体资格、贷款金额、还息情况、贷款用途进行审查。

此外,浏阳本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也在稳步推进。目前,16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的189万余元贷款贴息正在报账,即将完成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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