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一定要戴头盔,不只是为了自己

2020-06-02 10:38:49 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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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或面临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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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骑乘电动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行为,交警要求正确佩戴后,方才予以放行。记者谢鹏

6月1日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首日,浏阳积极落实。6月1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联合市城乡客运管理局、集里街道办事处,在禧和路与金沙路交叉路口对过往车辆开展检查,发现市民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出行的多了,但仍有部分市民存在不佩戴安全头盔或携带安全头盔、面临检查才会拿出来佩戴等行为。交警提醒市民,骑乘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头盔。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鹏

现场直击

摩托车上四人均未戴头盔,交警现场进行安全教育

6月1日15时许,交警在禧和路看见一辆电动摩托车上载着一男一女和两名小孩,且四人均未佩戴摩托车安全头盔,交警立即上前示意电动摩托车靠边停车。

经询问,该电动摩托车驾驶员搭载着妻儿去过“六一”儿童节。“太危险了!”交警当场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开展安全教育,并要求驾驶员徒步为家人取来头盔,方才放行。

“对于骑乘电动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行为,我们目前主要是以安全教育为主,要求驾乘人员取来头盔戴上后,方才予以放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张海表示,对于骑乘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行为,交警会先核准摩托车是否进行上牌登记、驾驶人员是否具有摩托车驾驶证后,再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记者现场注意到,6月1日15时至16时,经过禧和路口的摩托车中,有23辆摩托车的骑乘人员规范地佩戴好了安全头盔;有16辆电动摩托车骑乘人员被交警责令取来头盔后放行;有8辆摩托车驾驶员在遇到检查时,才从摩托车储物处取出头盔戴上。

“夏天时特别不想戴头盔,因为太热了,取下头盔经常满头汗。”一名电动摩托车驾驶员告诉记者,他平常将头盔放在自己的座椅储物处,“看见有交警查的时候才会拿出来。”

另一名摩托车驾驶员陈先生则表示,他觉得戴头盔太麻烦了,“戴上去之后,下车时又要取下来,过一会儿出门又要戴上,有时候头盔就丢了。”

对于这些市民的意见,张海也表示,市民最初在戴安全头盔时,由于没有养成习惯,确实会有些许不便,“但相比自己的生命安全,这都是小问题。而且在养成习惯后,这些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部门行动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教育,守护好“一盔一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自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5月份,浏阳交警一共查处了1100多起骑摩托车未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张海表示,早在2018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开始针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查处,而对于无牌摩托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暂扣,“最初市民们不理解,每天被暂扣的摩托车辆很多,但现在有了很大的改观。”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交管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张海介绍。

而对于将头盔放在座椅储物处,面临检查才戴上头盔的情况,张海也表示,这说明市民具有安全出行意识,但是却没有将意识转化为行动,“我们会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加大教育力度,守护好‘一盔一带’,帮助市民养成佩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出行的习惯,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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