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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万元奖励集体经济“带头人”
2020-08-05 11:04:30 字号:

浏阳日报讯(记者罗方平)8月4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奖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带头人”,目前2019年的财政奖励兑现资金已经拨付到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共计178.07万元,63个村符合奖励条件。

“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为调动广大支村两委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2019年浏阳出台《浏阳市发展壮大农村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个人奖励指导意见(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带头人”进行奖励。2019年,在各村支村两委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带领下,浏阳积极探索“土地合作型”“资源开发型”“物业经营型”“乡村服务型”四种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打造出了一批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劲动能。

截至2019年年底,浏阳303个涉农村(社区)的集体经济总收入达7727.1万元,所有村(社区)均超5万元,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部消除。其中收入过20万元的村92个,过100万元的村2个。

“获奖励村的支村两委研究拿出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后报乡镇(街道)审核批准,再由乡镇(街道)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奖励资金将及时发放到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戴鹏

来源:浏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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