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尽快妥善处置已倾倒的建筑垃圾
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查看,未通车的道路上被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记者李小雷
近日,市民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反映,在金阳大道蕉溪镇出口附近,一处待通车的路面,被人倾倒了许多建筑垃圾。“大大小小有30多堆垃圾,几乎占据了整个路面。”爆料人介绍。得知这一情况后,记者来到现场核实,并将这一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新修道路成垃圾场,市民爆料货车夜晚倒垃圾
按照爆料人的指引,日前记者来到了金阳大道蕉溪镇出口路段,刚从319国道驶入金阳大道,就看到对向尚未正式通车的路面上,出现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垃圾堆。
一堆堆垃圾足足占据了长约50米的路面,经过仔细查看,记者发现,这些垃圾堆里除了有渣土、白色塑料毛绒垃圾外,大多是混凝土砖块。
“这些建筑垃圾都是近段时间,被人用大货车拉到这里倾倒的。”黎先生说,他就住在附近,前段时间夜里,他发现有大货车进入金阳大道待通车的路面,倒完垃圾后就离开了。“我一开始以为是道路建设方在进行施工,但后来开车经过时,才发现路面上倒满了垃圾。”
据黎先生介绍,这些大货车都是从长沙方向驶来,大多在夜里将垃圾倾倒在路面上,但具体时间并不固定。
“货车将垃圾拉过来,卸下垃圾车子就开走了,非常迅速。”黎先生说,经过初步清点,路面上足足有30多个垃圾堆。
部门介入调查,追查垃圾来源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份,浏阳经开区(高新区)城管分局就曾查获多起随意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经过溯源,最终对随意组织车辆倾倒垃圾的长沙多个建筑工地予以了行政处罚。
经过深入调查,执法部门发现,这些涉事货车白天将砂石拖运到工地,晚上顺带帮工地处置一些建筑垃圾,赚取每车近千元的处置费用,至于垃圾倾倒在哪里,全由司机做主。
“有利可图才敢铤而走险,我们也掌握了一些情况,连日来组织人员在现场进行蹲守,但目前尚未取得进展。”蕉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已将情况向镇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按照工作安排,他们将加大辖区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巡查力度,一旦抓获肇事车辆,将查车溯源,进一步追查垃圾来源,并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至于已倾倒的建筑垃圾如何处置,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已与金阳大道建设项目方进行了接洽,将尽快妥善处置好这批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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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最高将面临百万元罚款
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其中,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行为,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其中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二)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
(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四)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五)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六)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
(七)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戴鹏
来源:浏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