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租手机陷入“套路贷”一个月后竟欠款5万元

2020-04-26 10:43:02 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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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提高警惕远离校园贷陷阱

成立所谓的手机租赁中介工作室,以低廉的价格向在校学生出租高端手机,在有学生办理租赁业务后,又授意工作人员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让学生将手机抵押,在非法网络贷款平台办理贷款套现。

一系列的操作,使得上当的学生在短时间内就债台高筑。浏阳男子刘某华伙同他人实施的这一系列租赁贷款行为,被警方认定为“套路贷”诈骗。近日,刘某华因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学生租手机后被诱导套现,债务一月翻三倍

“每日仅需支付3元至20元租金,就可租用IphoneX等高端手机,租用三个月,还可以半价购买。”这则手机租赁广告,让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学生小董动了心。

小董在同学的介绍下,找到了长沙这家手机租赁中介工作室,并签约租赁了一台64G内存的IphoneX手机。不过,就在小董拿着手机准备离开时,一个工作人员找到小董,建议他将租来的手机做抵押。

在对方的一番诱导下,小董最终将手机做抵押贷款套现16000元。

一个月后小董花完了钱,无力偿还租金和贷款。“手机租赁到期,手机租赁中介工作室向我催收手机,但我租来的手机已经抵押,没有还款拿不回来,所以只能谎称不小心弄丢了。”小董说,按照租赁约定,如果手机丢失,他要按照市场价值的1.5倍进行赔偿。

为了平账,小董在抵押手机贷款的网络平台工作人员的介绍下,先后向多个个人贷款平台贷款,债务也越积越多,仅三天利息就达1800元。

“一个月的时间,我的债务就翻了3倍多,最后他们要我打一个5万元的欠条,我的精神压力很大。”催收人员不断向小董施压,无力应对的小董只好向家人求助。

得知这一情况后,小董的父亲决定向警方报案。

警方介入调查,破获一个校园“套路贷”犯罪团伙

仅一个月时间,还贷金额翻了三倍,不正常的借贷情况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通过对小董提供的相关情况和借贷关系网的深入调查研判,警方认为,这是一个打着手机租赁幌子,有组织、有目的实施诈骗,恶意制造学生违约的系列“套路贷”团伙。

经过进一步侦查,一家手机租赁中介工作室和一家非法网络贷款平台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通过四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民警逐步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人物脉络、犯罪手段。随后,团伙成员刘某华在浏阳落网,其余七名犯罪嫌疑人也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审理查明,受害学生在签订租赁合同获得手机之后,刘某华所经营的工作室就会以各种理由诱导受害人将手机卖掉或抵押变现。随后,手机租赁方在明知手机已卖掉或抵押变现的情况下,利用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要求受害人偿还高额违约金。

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催债人员会介绍专门从事非法发放贷款的人员与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予以“解套”,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好处费、违约金,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经查,在八个月时间里,刘某华伙同他人针对在校学生实施“套路贷”,被害人遍布长株潭各高校。

近日,刘某华等人因涉嫌诈骗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由于部分学生在案发后不愿报警,法院通过审理,共确认案件14起。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华伙同同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但在诈骗的共同犯罪中,刘某华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提醒

擦亮眼睛远离“套路贷”

大学生该如何应对、避免陷入“套路贷”?法官给出三点建议:

提高防范意识,“擦亮眼睛”

要谨慎使用并妥善保存个人身份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信息。要提高自身甄别能力和抵制能力,远离校园贷的陷阱。

培养勤俭习惯,“理性消费”

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要摒弃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行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合理安排生活支出。

增强法律意识,保护自己

不要被超低贷款门槛所吸引,更要拒绝签订没有详细信贷内容的“空白合同”或与实际金额不相符合的“虚高合同”。如遭遇“套路贷”,应尽可能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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