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为了方便同事第二天开门营业,前一天晚上下班的工作人员,会将收银中心的钥匙和保险柜钥匙放在内部员工都知道的隐蔽处。利用这一钥匙保管的漏洞,负责超市后勤维修的肖某根对超市保险柜进行了盗窃。近日,肖某根因构成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34岁的肖某根,是江西宜春人,从去年开始负责我市某超市的后勤维修工作。
工作中,肖某根留意到超市每天晚上都会将营业款及高档商品存放在收银中心的保险柜里。由于手头拮据,肖某根便打起了盗窃超市保险柜的主意。去年1月15日晚10时,肖某根在同事都下班后,利用工作期间留存的钥匙,将位于二楼收银中心的门打开。
随后,肖某根将同事下班前放在隐蔽处的收银中心钥匙和保险柜钥匙取出,顺利打开了超市保险柜,并盗走3.2万余元现金,以及价值1.6万余元的高档香烟。
第二天一早,超市工作人员发现保险柜失窃后,立即报了警。经过警方调查,很快就锁定肖某根为重大嫌疑人。1月16日下午,未来得及销赃的肖某根被民警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超市财物的犯罪事实。案发后,上述被盗财物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超市。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盗财物悉数追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