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非标电动车一商家被罚2万元

2020-06-03 10:41:03 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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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购买电动车请确认“3C”认证标识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为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开展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一商家因违法销售无“3C”认证电动车,被罚2万元。

今年4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城区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检查中,发现该店销售的4辆老年代步车、2台电动自行车不能提供国家强制认证证书,车辆上也没有粘贴“3C”认证标志,涉嫌经营未经国家强制认证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销售门店依法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对该店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销售无“3C”认证产品行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近年来,电动车因具有经济、便捷等特点得到了广泛普及,已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去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但市场上仍存在销售不符合标准和未进行“3C”认证的老标电动车现象。

“希望电动车经销商引以为戒,也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要认准‘3C’认证标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市民如发现有电动自行车、电动及燃料动力的摩托车和汽车(含老标轻便摩托车、四轮代步车)未取得“3C”认证却在销售的情况,可直接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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