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实卖银行卡案件,12名被告人因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审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李小雷
近年来,银行卡买卖泛滥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正因为犯罪团伙有需要,有人就违法收购和持有他人银行卡并转卖给犯罪团伙,从中牟取暴利。12月25日,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12名被告人最终因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审被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自今年10月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浏阳市人民法院已审理判决类似案件三起,数十名被告人悉数获刑。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转卖银行卡尝甜头
一年收购持有他人银行卡百余张
今年26岁的浏阳人张某春,平时游手好闲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但从去年3月份开始手头变得阔绰起来。
张某春之所以突然变得有钱,是因为他结识了福建泉州的洪某波,在洪某波的指导下,他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
“只要找别人去银行办银行卡,然后高价收购,很多人都很愿意。”张某春供述,他之前并不清楚买卖别人的银行卡是违法行为,所以在洪某波的利益诱惑下,他以每套银行卡400元到1000元不等的价格,从他人手中收购银行卡,然后再转手卖给洪某波,每套银行卡就能让他赚取500元到600元不等的收益。
“一开始我也不敢相信是真的,就先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卖给了对方。”在转卖自己的银行卡并如愿拿到报酬后,张某春尝到甜头,之后他四处找人办理银行卡,并承诺高价予以收购。
市民杨先生就是张某春的“客户”之一。他表示,因为年纪大了,自己没有在银行开户办卡,当张某春找到他,希望借用其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并承诺以1000元的价格收购时,他便动了心,“我也不知道要银行卡做什么用,反正我自己也用不着,就给了他。”
在一年多时间里,张某春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同样的手段,先后收购并持有他人办理的银行卡套件80余套,并帮助洪某波另行保管了20余张他人的银行卡。
其间,洪某波通过电话联系张某春进行交易,安排他人来到浏阳接收银行卡,并进行款项结算。
买卖银行卡形成产业链
非法获利30余万元
张某春一个人的“贡献”,远远满足不了洪某波的“胃口”,在发展张某春收购银行卡的同时,洪某波还在浏阳四处物色合适人选,大量收购他人银行卡。
和张某春一样,浏阳人孙某辉、廖某友、陈某伟、杨某林、施某艳等都成为了洪某波买卖银行卡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在浏阳范围内,大肆收购他人银行卡,再进行转卖获取暴利。
公诉机关指控,自去年3月至今年5月,洪某波以营利为目的,以1000元到1500元不等的价格,从浏阳收购他人银行卡200余套,后以1800元到2500元的价格转卖给电信诈骗犯罪团伙,非法获利30余万元。
“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一个黑色产业链,网络遍布全市各个角落,部分已经发展到了江西。”据办案民警介绍,以洪某波为首的买卖银行卡犯罪团伙,通过在浏阳发展成员,逐步形成了分工明确,层次分明的利益关系网,因为不需要太多付出,就能获得高额的回报,不少人深陷其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掌握该团伙的犯罪证据和行踪轨迹后,今年5月,浏阳警方决定收网,先后将嫌疑人洪某波、苏某达、张某春、倪某达、廖某友、陈某伟、邱某、杨某林、黄某梅、孙某辉、邓某抓获归案,嫌疑人施某艳迫于警方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波、苏某达、张某春、邱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被告人倪某达、邓某、孙某辉、廖某友、陈某伟、黄某梅、杨某林、施某艳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中洪某波系主犯,且有前科劣迹,应当从重处罚,遂一审判处洪某波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其余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五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分别处以罚金。
看新闻学法律
随意买卖手机卡、银行卡或构成犯罪
随意买卖手机卡、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卡为各种电信网络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被数百元甚至几十元的利益所诱惑,出售个人手机卡、银行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的帮凶。有些人甚至以此为业,以为找到了发财之道,帮助发展下线大量收集信息,致使形成灰色产业链条,构成团伙犯罪。
今年以来,浏阳公安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的协助下对买卖银行卡和对公银行账户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捣毁多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人。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五张以上,不满五十张)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五十张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十张以上的,同样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
知多点
《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银行卡具有消费支付、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的功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
新闻提醒
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对买卖个人卡证说“不”
斩断“黑灰产业链”,不能只依靠公安机关,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个人、企业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蒙受巨大财产损失。
1.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以及各类业务回执单、账单。实名制车票、登机牌以及快递盒上的单据等要及时销毁,复印信息时,一定要备注用途。
2.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发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等涉嫌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3.如果有身份证遗失经历,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银行卡存在,并及时处理,以免被当作“违法犯罪嫌疑人”。
编辑:戴鹏
来源:浏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