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有一名司机突然睡在了收费站的ETC车道内。”1月18日晚,省高速交警局长沙支队浏阳大队接到浏洪高速浏阳南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后经调查,发现当事男子疑似吸食毒品后出现精神恍惚,遂迅速将该男子控制住,并移送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当晚7时许,浏洪高速浏阳南收费站工作人员突然发现,在收费站的ETC车道内,躺着一个人,其身后还停着一辆小车。
工作人员说,经过查看,他发现躺在车道内的是一名男子,其身后小车内空无一人,“于是我们就调取了通道监控,发现这名男子是自己从车上走下来睡在了车道内。”
由于男子精神恍惚,无法交流,为确保男子生命安全和交通秩序,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高速交警部门的报警电话。
“我们赶到现场时,男子还睡在车道内,好在工作人员已经关停该车道。”据出警的高速交警李阳波介绍,从男子的行为表现来看,他们第一时间判断其很有可能是吸食了毒品。
随后的进一步观察也佐证了李阳波的猜测。“发现男子鼻孔有白色的粉末物质,应该是毒品。”高速交警立即将该男子控制住,并移送荷花派出所进行毒品尿检。经检测,男子的尿液中的吗啡和冰毒含量均呈阳性。
“到派出所后,男子清醒了过来,他承认自己在从江西到浏阳的途中吸食过毒品。”李阳波介绍,男子姓张,江西人,事发时驾车从江西来浏阳,因吸毒过量在驾车经过浏阳南收费站时,突然精神恍惚,下车后便栽倒在收费站的车道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因实施了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目前,针对张某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荷花派出所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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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被查将注销驾驶证
“毒驾”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机动车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会带来影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戴鹏
来源:浏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