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礼遇“新农人”,助力乡村振兴
浏阳日报讯(记者张可夫)枨冲镇佳和村苗木大户马伏兰深耕花卉苗木种植经营20年,带动当地十余名村民就业;小河乡乌石村“90后”谢逸文负责运营村级电商中心,助力优质农产品走出大山……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经个人申报、村级和乡镇(街道)初审、浏阳市级审核并公示后,浏阳包括马伏兰、谢逸文在内的140人被评定为长沙市初级新型职业农民。
今年6月,长沙发布乡村人才振兴“1+13”政策体系。随后,浏阳迅速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并率先兑现乡村振兴人才政策。根据政策,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类。认定为初级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从事农业3年以上并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二是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规模,比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年本地农产品电商销售(含直播带货)收入超过50万元等。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浏阳对初级新型职业农民的3000元一次性补助已经发放到位,同时,浏阳还为评定对象配套定制了专属金融政策、贴心“体检卡”和乡村人才素质提升服务,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此外,浏阳新型职业农民中级83人、高级232人已通过初审并推荐到长沙市农业农村局终审。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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