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无证肇事司机找人"顶包",被害人为获理赔配合骗保
交通肇事案件中,被认定为被害人的一方一般都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被害人的浏阳男子潘某钢,事故发生后不但主动退赔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近日还因涉嫌保险诈骗罪成了被告人。
“是我把事情想简单了,没有法律意识,最终把自己给害了。”从被害人变成刑案被告人,潘某钢的这一不寻常遭遇还得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事故
大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保险公司理赔111.8万元
2018年10月27日,永安镇永丰公路发起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潘某钢在搭妻子回家的途中,一辆大货车从后方冲撞,导致潘某钢及其妻子倒地受伤,摩托车损毁严重。
肇事货车是一辆载有红砖的大货车,肇事司机下车后一边拨打电话,一边离开了现场,但肇事司机的体貌特征被潘某钢牢牢记在了心里。
不久后,交警部门赶到了现场,肇事司机也被传唤到了事故现场。但让潘某钢感到意外的是,此时自称是肇事司机的男子并非刚才从驾驶室里下来的男子。未来得及说明情况,潘某钢及妻子很快就被120急救车送往了最近的医院。
经交警部门初步认定,大货车驾驶人张某超车时未与被超车摩托车拉开必要安全距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伤者潘某钢及妻子的行为与本次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均无责任。
事发后,保险公司以张某无从业资格证为由拒绝商业险理赔。2019年9月30日,被害人潘某钢及妻子分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张某是肇事司机,将张某及车主叶某、车辆承保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该案后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一次性向潘某钢及其妻子赔付各项费用合计111.8万元,其中潘某钢获赔2万元。
反转
一通举报电话牵出真假“肇事者”
这起交通事故理赔案到此看似正常结案了,但一通举报电话却让案件出现了反转。
在保险公司将所有理赔款赔付到位后,浏阳市交警大队接到了一通举报电话,对方称潘某钢所涉交通事故案另有隐情——实际肇事司机并非张某,而是大货车车主叶某。事发时,叶某因没有大货车驾驶资质,担心被交警部门处罚,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才找张某“顶包”。
事实果真如此吗?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叶某系肇事司机的嫌疑越来越大。
“在调查过程中,叶某还通过他人找我们疏通关系,要我们不要再深入调查了。”办案交警介绍,通过调取车辆行驶轨迹及卡口监控视频,种种证据表明叶某就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
经查,叶某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属于无证驾驶大货车。案发后,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补充认定,认定叶某违法驾驶大货车,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又指使他人“顶替”其交通肇事事实,已构成肇事逃逸,其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0年7月1日,被告人叶某、张某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为逃避法律责任、获取保险理赔,串通张某以及被害人潘某钢让张某来“顶包”,并成功骗取保险公司赔偿款的犯罪事实。
真相
为顺利获得理赔被害人配合肇事司机骗保
2020年11月26日,作为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潘某钢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赔了部分赔偿款,取得保险公司的谅解。
“我是真的糊涂,为了能顺利拿到赔偿款,罔顾事实,配合骗保,最终自食恶果。”潘某钢供述说,事故发生后,叶某作为陪同人员将他送到了医院,当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叶某是肇事司机,原本准备向交警说明情况,“但叶某说如果和交警说出了实情,保险公司就会拒赔,他的经济状况无法拿出足够的钱来赔偿,考虑到妻子受伤较重,急需救命钱,我就同意了,在交警调查时配合叶某说了假话。”
虽然如愿拿到了赔偿款,但潘某钢深知自己的行为是不法之举,整天寝食难安,一次在与他人交流中说漏了嘴,因此让该案真相大白,他也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发生交通事故后指使张某“顶包”,被告人潘某钢明知叶某、张某实施了“顶包”骗保的行为,仍隐瞒真相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三名被告人主观方面有骗保的故意,客观方面实施了“顶包”骗保的行为,均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一审判决以叶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保险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两万元;被告人潘某钢犯保险诈骗罪,但鉴于其系初犯,被动配合骗保,且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获被害单位谅解的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看新闻学法律
个人保险诈骗1万元以上应当立案
骗取保险,得不偿失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即应当立案。
本案中,叶某找张某“顶包”骗取保险赔偿款的行为侵害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保险诈骗罪。而潘某钢为了顺利获得赔偿款,配合两人隐瞒真相,构成共同犯罪。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损失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保险赔偿,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也不要因亲情关系、朋友义气而代人受过,“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甚至触犯法律而遭受牢狱之灾,尊重客观事实、遵守法律法规才是正确的做法。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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