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今年4月,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促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启动“我为乡村振兴建一言”活动,全市人大代表围绕“乡村振兴”大课题,积极履职,踊跃建言,为浏阳乡村振兴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从5月18日起,本报特开设《人大代表献计 助力乡村振兴》栏目,连续刊发代表们的精彩建言。
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需做到四个“要”
文|汤勇
乡村振兴需要的是高质量的、可持续的振兴,结合浏阳实际,建议做到以下四个“要”:
环境整治不能“开倒车”,要朝前走。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基础设施。农村环境整治也不能停留在一个屋场、村庄,要做到点、线、面结合。同时,要建立环境整治常态长效机制,确保村容村貌经得久、耐得看。
产业推进不能“搞扎堆”,要重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抓住不同地区、不同资源的特性,培育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品牌。挖掘独特生态环境价值,如柏加镇的花卉苗木产业,镇头镇的油茶产业,古港镇梅田湖村的研学旅游产业等,这些都是值得推广的经验。
乡村建设不能“舍乡愁”,要留本味。留住特色、留住老房子,避免大拆大建、“去农村化”地打造人工景观工程,保留乡村文化记忆。此外,要深入挖掘、保护好村级特色资源,留住产业、留住农民,实现村民家门口就业。
乡村发展不能“重眼前”,要强规划。招募行业专家组建智囊团,通过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和评估,再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定、把关,坚持策划、规划、设计同步,做到“全市一盘棋”规划,镇村因地制宜发展。(作者系集里街道浏阳市人大代表)
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文|何启成
当前,有的村(社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还存在办法不多、后劲不足、增收乏力等问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议如下:
创新运营模式。拓展“公司+集体+农户”运营模式,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和产业优势,整合、盘活村级闲置资源,将资源变资产,以资产入股。引入管理成熟的公司企业,激发村民创业活力,合力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建立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将有文化、有激情、有管理经验的农村能人选配进支村两委班子;鼓励村干部参与集体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多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拿出一定比例的集体经济收入作为奖励资金,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打造特色品牌。品牌产业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依托现有条件发展“一村一品”,可通过利用现有的品牌,延长品牌效应链条,或依托当地特色资源、特色文化,打造新品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者系古港镇浏阳市人大代表)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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