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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金手链两个月断了三次
2020-11-11 10:40:08 字号: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双方达成等价换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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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购买的手链两个月断了三次。记者李小雷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花5000多元选购了一款自己心仪的玫瑰金手链,但在佩戴的两个月时间里,手链断裂了三次,消费者陈女士认为该款手链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款。在遭到拒绝后,陈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3830000寻求帮助。11月10日,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川所工作人员和记者的协调下,卖家与陈女士达成了等价换货协议。

今年6月份,陈女士的丈夫在通程商业广场某品牌首饰店购买了一款黄金手链送给陈女士,但因陈女士不喜欢,在购买三天后,她返回该首饰店换货。

经过挑选,陈女士将价值4000多元的黄金手链,加价换成了价值5000多元的玫瑰金手链。

可在佩戴玫瑰金手链两天后,陈女士的手链一处接口发生了断裂。“第一次断裂后,我就拿回首饰店,他们表示断裂是正常情况,可以免费修复。”在等待十多天后,陈女士拿到了修好的手链,并继续佩戴。

然而修好的手链佩戴不过十来天,就再次发生断裂。陈女士又将手链送回首饰店进行返厂维修。

“又等了十多天,手链修好了,但在今年8月份手链第三次断裂了。”在两个月时间里,接连断裂三次,陈女士怀疑这款手链存在质量问题,于是找到首饰店进行交涉,要求退货。但对方拿出了质量鉴定报告,表示首饰在上架销售前均经过了权威部门的质量检测。

由于店方只同意继续维修,拒绝退货,陈女士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求助。11月10日,记者陪着陈女士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川所,在了解陈女士的相关诉求后,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店方并没有诱导陈女士将黄金首饰更换成玫瑰金首饰的嫌疑,且涉事首饰的各项手续完备,从当前情况来看,店方并没有太大过失。”经过工作人员的协调,最终店方同意陈女士以等价的方式更换同类首饰的其他款式。

不过,当天陈女士并未挑选到自己心仪的其他款首饰,店方承诺,待新款首饰上市后,会第一时间通知陈女士上店挑选,并同意等价更换。


编辑:戴鹏

来源:浏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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