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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企业选择单线熟料生产规模有关问题的复函》
2021-01-13 15:23:01 字号:

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企业选择单线熟料生产规模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办科技函[2018] 30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企业选择单线熟料生产规模有关间题的请示》(新环字[2018] 2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 年第72号)为指导性文件,旨在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装备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水泥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各地执行时可根据文件精神酌情处理。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3月7日


编辑:戴鹏

来源:浏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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