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金刚镇对交办的“长沙市浏阳市金刚镇沙螺村毛坡组刘某私自占用土地违规建设养猪场,距居民房屋不足150米,无任何手续及环保措施,污水直排地下水及农田,废弃物随意堆放,臭味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小型家庭式养猪场其养殖栏舍最初用于堆放杂物,2015年改建成猪舍从事生猪养殖,约110平方米,并于2020年10月13日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证》,属于合法用地,该养殖场属于小型家庭式养猪场,无需办理环保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该养殖场采用干清粪,用于种植肥料,养殖废水收集后经18立方米沉淀池沉淀后外用于种菜和家田施肥,现场无废水排口,周边沟渠无排放痕迹,其栏舍为砖砌结构且密闭,周边存在较小气味,但该养殖栏舍旁建设的钢棚内堆放有建筑模板等杂物,不属于养殖废弃物。养殖户现已将存栏生猪全部转卖,现无存栏生猪,并将建筑模板等杂物移放至养殖栏舍储存。经办理,此案件已办结。
下一步金刚镇将不定期对该养殖户开展环境监管,严防养殖污染环境行为,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发布
来源:掌上浏阳
编辑:李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