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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马路讨薪?每一处“破窗”都应该被修理好
2021-05-06 14:03:03 字号:

董怀国

据国内媒体报道,4月16日晚,在广西南宁八尺江大桥上,十几个人占用机动车道,并排组成人墙压马路,走走停停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导致当地交通一度瘫痪。警方带走多人进行调查后发布情况通报称,事发原因为工程款纠纷,目前正在对涉嫌违法人员进一步展开调查。

原来,这又是一起因为讨薪而引起的“行为秀”。相比于以往我们见过的跳楼讨薪等极端情形,这次的“压马路”讨薪自然没有那样惊心动魄。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这种试图以造成重大影响来引起各方关注,最终达到讨薪目的的做法,还是赌上了自身的安全以及交通秩序,不理智,不合法,不该被提倡。

有意地并排走在车流繁忙的大街上,造成的直接后果便是车辆通行困难——事实上这也是那十几个讨薪人员知道并希望达到的——已经涉嫌非法拦截他人车辆。对这种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警方对该案件的处理还在进行之中,涉事人员必然会得到相应的教训。但是也必须要注意到,这些做出了过激行为的讨薪人员,其被欠薪的情节也应当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一边处理其违法行为,一边还得维护其合法权益。

可能有人会提出来,人家违法堵塞机动车道,目的在于讨薪;现在真的帮其达成意愿,岂不是正中其下怀,鼓励了违法讨薪?其实未必,法律的公正体现在:我有委屈,未必我就可以胡来;我违法了,不等于我的合法权益被剥夺。讨薪人员的过错,以及对其违法行为的打击,不能为欠薪行为继续存在提供方便。

正是因为有多年以来就普遍存在的欠薪行为,才会有形形色色的“讨薪秀”上演。如果彻底根治了欠薪,极端方式的讨薪肯定要大幅度地减少,直至杜绝。但是因为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劳动者法律知识普遍缺乏,维权手段有限,加之一些地方在处理欠薪问题上不及时、不给力、不彻底,“将事情闹大”才在讨薪行动中有了不小市场。

恶意欠薪和极端讨薪,都是社会难看的伤。个人以为,对这两者都要依法严肃处理,而且处理恶意欠薪还应该从广度、深度层面进行“优先照顾”“重点照顾”。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欠薪这一块“破窗”没有得到及时修补,才会有了后续的极端讨薪这“另一块窗户玻璃”的破碎。

如果能在日常的督查中杜绝欠薪,在个案发生后帮助劳动者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就是说第一块玻璃破碎得到了及时修理,那么我相信极端讨薪维权也就大大减少。没有伤害,也没有转嫁伤害,良好的法治环境得到涵养,那些咄咄怪事也就自然绝迹。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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