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杳无音信,丈夫28年后起诉离婚
法官线上着手找“线头”,解28年婚姻“麻纱”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感谢法官帮我解决了这个长达28年的烦恼。”近日,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困扰当事双方28年的烦恼。在和妻子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陈先生对法官表达了谢意。
陈先生的这段婚姻还得从1993年说起,彼时他与罗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93年6月登记结婚。然而,由于性格和生活习惯方面的差异,夫妻俩在生活中争吵不断。
1993年12月,罗女士不辞而别,从此中断了与陈先生的联系。今年,陈先生向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其与罗女士的婚姻关系。
市人民法院园区法庭立案受理后,发现陈先生不能提供罗女士的具体下落及联系方式,通过收转发平台也无法找到罗女士的手机号码。承办法官来到罗女士户籍地调查了解,也未能与罗女士或其亲属取得联系。
“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要求,通过在报纸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向罗女士送达法律文书,审理周期较长,且很难了解罗女士对这段婚姻的态度。”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是一起长期分居的离婚纠纷,原告已经等了28年之久,应该设法联系上罗女士。
利用法庭与村(社区)搭建的诉源治理微信平台,承办法官委托罗女士户籍地所在村、组负责人联系罗女士亲属,以获取罗女士的联系方式。终于,罗女士所在村负责人通过多方打听,获得罗女士最近使用的手机号码。
“法官,我同意离婚。我在广东打工,但是受目前疫情影响,无法到庭。”罗女士在电话中向法官说。
鉴于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经双方同意后,决定采取线上调解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不到半个小时,双方线上签署调解协议,这场分居28年的离婚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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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司三家合力化解纠纷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谭玉芳许郁芳)近日,在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和官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合力调解下,娄某与其前妻周某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及离婚后遗留问题等,达成调解协议。2006年12月,娄某与周某登记结婚。2017年11月,两人协议离婚,双方口头约定离婚后娄某仍可居住在周某家。
2020年12月的一个清晨,娄某和周某发生激烈争吵并打架,娄某将周某右手手腕打伤,经鉴定,周某损伤评定为轻伤一级。
案发后,因娄某无力赔偿,加之双方对周某现有房屋的居住权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两人对立情绪严重,一直没有就伤害行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案件提起公诉后,受害人周某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庭审现场,检察官通过庭审调查听取双方意见,进一步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所在,认为该案件如果引导得当,有调解的可行性。
为此检察官、法官、司法调解员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有针对性围绕人身伤害赔偿、房屋居住、财产处理等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终于打开,就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达成和解:娄某支付周某人身伤害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1万元;周某住宅的主屋副屋等附属设施均归周某所有;周某将住宅给娄某居住三年,娄某在腾退房屋时付给周某1万元;双方就互相伤害的行为不再主张权利;娄某保证以后不再以任何理由伤害周某。
鉴于该案系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娄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公诉检察官依法当庭调整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娄某从轻提出了适用有期徒刑六个月的量刑建议,该建议被浏阳市人民法院采纳。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