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张可夫实习生刘惠民)日前,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赋予和调整乡镇(街道)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将44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乡镇(街道)承担的很多行政管理职责需要通过行政执法来实现。为适应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在此次权限下放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改办)就将“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处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处罚”等9项行政处罚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办理,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我市除大瑶镇、永安镇已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外,其他乡镇(街道)共有行政执法事项47项。
与此同时,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职工参保登记、抵押权登记等高频事项也下放至乡镇(街道),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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