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今年4月,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促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启动“我为乡村振兴建一言”活动,全市人大代表围绕“乡村振兴”大课题,积极履职,踊跃建言,为浏阳乡村振兴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从5月18日起,本报特开设《人大代表献计 助力乡村振兴》栏目,连续刊发代表们的精彩建言。
开展杆线整治,让乡村无“线”美好
文|肖平
当前,农村地区各通信服务单位主体相对独立,对杆线设施布点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强弱杆线杂乱现象。这不仅影响镇容村貌,还存在安全隐患,与当前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的目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不相符。因此,建议:
强化监管责任,做好事前监督。在行业管理上,建议市工信局加强监管。在线路建设上,各通信服务商承担线路建设改造任务,通信服务商架设杆线必须向地方政府进行申请、登记和备案,由地方政府结合村镇规划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通信服务商根据意见、建议,科学设计线路和电线杆位置。
强化资金统筹,做好存量整治。对于当前存在的杆线管线乱象,地方政府可整合一部分涉农资金用于杆线乱象整治。各通信服务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限期将杆线乱象整治到位。
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高效机制。可以借鉴铁塔公司的做法,组建专门的电缆杆线管理部门,对通信线路统一架设、统一管理,各通信服务商使用电缆需向电缆杆线管理部门租用。明确建设、管理、租赁责任,各负其责、各自担责。同时,尽量做到新建杆线全部下地,现有杆线划出重点整治区域,采取入地、入管、贴墙、捆扎、并线等方式,力争用3—5年时间逐步消除乱象,最终实现全面规范。(作者系北盛镇浏阳市人大代表)
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管
文|李明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管,实现公益性公墓全面覆盖和规范管理,积极构建以公益性公墓为主体、经营性公墓为补充、节地生态葬为导向的供给格局,开创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殡葬改革事业发展新局面,提出以下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专项规划。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选址、依法规划,每个乡镇建造至少一处公益性公墓,合理确定数量和规模,保障建设用地指标。
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建设资金由向上争取与乡镇筹集相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加强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规定,保存好墓穴销售情况、收费收据、购墓协议,以及购墓者提供的材料等资料;公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文明、贴心的服务。
深入开展殡葬政策宣传。引领全社会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封建落后、铺张浪费的殡葬陋俗。坚决杜绝豪华墓、水泥墓,坚决禁止道路两边乱埋乱葬。(作者系淮川街道浏阳市人大代表)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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