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晓
昨日,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强调要坚持法治浏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执法司法守法一体推进,为勇当“强省会”战略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浏阳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突出标志。在强调公平正义的现代社会,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必然首推“法治文明”,一个民族的精神必然首推“法治精神”。具体到一座城市,法治环境是政府管理水平、市场发育程度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综合体现,是决定城市整体形象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实践经验深刻表明,哪里的法治环境好,生产要素就向哪里汇聚、人才资源就向哪里集中,发展优势也就在哪里形成。
提高认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依法治市这样一项事关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尤其需要我们全面深刻地认识其内涵。否则,就不可能真正发挥法治在社会稳定中的“压舱石”作用。应该形成的共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实现浏阳高质量发展、建设“平安浏阳”的基本要求,是提升浏阳竞争“软实力”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务实之举。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培育法律信仰,带头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把“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和全过程,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当前的浏阳,正处在全面迈向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尤其需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在加快法治浏阳建设上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彰显,法治才能真正落地生根。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只有通过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建设,营造依法治市、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才能让全市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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