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迎来花炮生产企业秋季复工复产潮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随着酷暑渐渐消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即将迎来高温停产后的复工复产潮。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季节后复产安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必须做好十道“必答题”,才可以复工复产。8月22日,应急管理部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季节后复产安全工作的函》,23日,省应急管理厅下发《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部危化二司<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季节后复产安全工作的函>》。
根据上级要求,《通知》明确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作为“企业复产十条基本安全要求”之一。不过,省应急管理厅发文指出,对已完成系统建设但需优化完善后接入省级监管平台的企业同意可先予复工,但责成企业在11月30日前完善系统后接入省级监管平台。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7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成了系统建设,89家企业(99个生产场所)已接入省级监管平台。
除此之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还需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完成对标自查并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提升方案、是否建立复产前安全检查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并完成重大隐患整改、是否严格落实职工出入厂登记制度、企业“四防”(防火、防雷、防静电、防爆)是否到位、对涉药机械设备是否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成品库是否有适当库容、生产是否超过许可范围等“必答题”检查验收,全部验收合格的企业才可开展后续生产工作。
因高温期间被立案查处或被公安机关查实参与非法生产,浏阳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被列入推迟批准复工企业名单;13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因2022年立案处罚罚款未缴纳到位或因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暂未安装等原因,被列入暂不予批准复工企业名单。
按照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后,各主管部门将充分运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方式,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突出企业“四超两改”等顽瘴痼疾、“假大空”等超标违禁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过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在我们这里备案后,企业从9月1日之后就可以开始复工。”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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