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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中秋假期查处酒后驾车行为50起
2022-09-13 10:38:16 字号:

浏阳日报讯(记者谢鹏)9月11日晚11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执法人员在白沙路设立临时检查点。一辆小车即将到达临时检查点时突然靠边停车,交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我们发现这辆车上一共坐了4个人,除了驾驶员旷女士外,还有一个孩子和两名女士。”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旷女士下车后,他们闻到一股明显的酒味,便对其进行检测。

“在吹气检测前,我们要求她出示驾驶证,发现女子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现场检测发现,当时旷女士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交警初步调查确认,当天旷女士的朋友从外地赶回浏阳过中秋,约了多名好友聚餐,其间喝了酒。吃完夜宵后,旷女士驾驶他人车辆搭载两名朋友和自己的儿子回家,在送朋友回家的途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像这种亲友聚会期间喝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沙市中队中队长杨涛介绍,中秋小长假期间,该中队共在辖区的国、省、村道上查处5起酒驾、1起醉驾,“多数是聚会期间饮酒。”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酒后不可驾驶机动车是铁律。“交警部门近年来持续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再次劝告大家酒后切勿开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伟表示。

据介绍,交警部门在中秋小长假期间加大巡查、执法力度,9月10日至12日中午在全市范围内共查处酒驾35起、醉驾15起。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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