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2年6月14日晚间21:30分,根据群众反复投诉反映“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噪声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联合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经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酒吧经营、乐队现场演唱。于2020年12月18日建成开业,经营面积约480平方米,建有10个音响、6台低音炮,营业厅内墙体采取了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客人进出通道门未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并不能及时关闭,有较大噪声向外传出。现场该公司正在营业,长沙市浏阳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大门左侧厂界昼间噪声超过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的裁量标准,拟对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0.725万元(柒千贰百伍拾元)的罚款。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噪声超标排放问题进行整改。
【启示意义】
本案是今年6月5日新噪声法颁布实施后浏阳市开出的首张噪声超标处罚单。新噪声法实施后,浏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处理投诉和检查期间,向企业耐心宣传和解读新噪声法的法律条款,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提醒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指导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整改落实,督促推进噪声防治的有效改善。下一步,我局还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示范效应,进一步加大新噪声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和行动自觉,用法律武器共同守护和谐安宁家园,切实“还静于民”。
来源:浏阳网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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