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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浏河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第18号
2026-06-23 10:10:11 字号:

受委托,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我公司定于2026年7月2日10时在长沙浏河拍卖有限公司竞价大厅,对下列标的租赁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各标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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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

展示期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日16时止,展示地点在标的物所在地(详见本拍卖公告标的名称)。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有意竞买人可到实地进行察看(费用自理),未察看或察看无异议的,视为认同标的物现状及实际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所有基本情况,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

有意竞买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日16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名称:浏阳市浏阳河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010153164466600000011;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20551000019;银行咨询电话83339333,18711139488;银行地址:浏阳市北正北路37号或浏阳市劳动中路1号),汇款后请凭相关凭证至浏阳河市场三楼财务室开具竞买保证金收据。

三、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须持委托方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6年6月25日至7月1日16时(仅限工作日),前往我公司(地址:浏阳市翠园路与复兴路交汇处城东安置区6栋101)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标的有关情况说明

1.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需在拍卖会规定时间内到达拍卖会现场。领取了号牌的竞买人,至少参与现场一次举牌竞拍,否则,所交竞买保证金委托方有权不予退还。

2.(1)竞买成功后,承租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第1年租金、第1年物业费和租赁期间押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2)承租人需按委托方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标的的物业费、租赁押金,同时购买承租商铺财产保险。如违反,委托方可无条件收回标的,并扣除相应押金。(3)承租人需严格按批准经营的项目经营,承租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经营项目,如有违反,委托方可无条件收回标的,并扣除相应押金。(4)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承租未满2年申请退租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5)拍卖成功后应在15天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逾期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司将根据委托方要求对该标的组织重新拍卖。

3.承租人承租期间需服从管理方的日常管理,做到合法、文明经营。4.承租期间,不得将标的转租转让。如有违反,委托方可无条件收回标的,并扣除相应押金。

五、本公司受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是本次标的物拍租的唯一官方登记报名渠道,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接受登记报名一概无效。

拍卖公司办公地址:浏阳市翠园路与复兴路交汇处城东安置区6栋101

拍卖公司电话:0731-83636509

实地察看联系电话:13874981193(聂主任)

2026年6月23日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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