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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铜鼓检察跨省协作 办理首起跨省生态公益诉讼案
2026-09-08 10:41:10 字号:

浏阳铜鼓检察跨省协作

办理首起跨省生态公益诉讼案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谭玉芳)9月7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向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反馈一起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协商两地协作办案事宜。这是两地在今年8月召开湘赣边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商会后,办理的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标志着两地生态检察协作从“纸上共识”迈入“实案联动”新阶段。

今年8月18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跨省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两名男子刑罚并处罚金,并判令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全额赔偿责任。经查,二人从江西省铜鼓县装运2280吨工业废渣,跨省倾倒至浏阳市境内山林,造成当地生态环境损害。

这起案件的依法宣判,是我市严厉打击跨界污染违法行为的有力举措,也暴露出湘赣省界生态治理的现实堵点。

湘赣边界地界交错,建筑垃圾跨省倾倒、污染物偷排等行为时有发生,但由于分属不同行政管辖区域,这类案件存在线索发现难、管辖界定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针对这一治理难题,今年8月25日,一场聚焦跨省域生态污染治理的专题协商会举行,浏阳与铜鼓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围坐一堂,直面监管难题,共商协作方式。

会上,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铜鼓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了一条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将湘赣边界生态监管问题正式纳入协作办案范畴。

“过去跨省办案多是函件往来,联动效率不高。现在坐在一起把问题摆透、把机制定实,就是要让协作真正落地见效。”浏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围绕案件线索移送、跨域调查取证、管辖权限衔接等环节深入研讨,并达成初步共识。

“省界将不再是生态监管的‘分界线’,而是两地协同护绿的‘连心线’。”铜鼓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首次联合办案的基础上,两地检察机关将聚焦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联合调查、生态修复协同、案件定期会商等配套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跨界污染违法行为,实现生态保护从“分段治理”向“全域协同”转变,为跨省界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可复制的协作路径。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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