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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石料涉嫌犯罪,森林公安慎捕慎押促发展
2023-04-18 10:00:23 字号:

市森林公安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项行动

非法收购石料涉嫌犯罪,森林公安慎捕慎押促发展

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企业出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如涉嫌轻微犯罪,原则上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近日,市森林公安局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专项行动、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专项行动,全面吹响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号角。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

企业主涉嫌犯罪,森林公安慎捕慎押

今年2月,市森林公安局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张某等人合伙在文家市镇境内非法采挖石料销售牟利。

案件侦破后,市森林公安局按“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追流向、断链条”要求对案件深挖彻查,进一步挖出数名涉嫌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新、张某林系两家烟花制造企业法人,两人均为修建厂区护坡收购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非法开采的石料。

“两人都是花炮企业主要生产经营者,得知自己因涉嫌犯罪将被刑拘,都很着急。”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说,作为公司的法人和主要经营者,两人一旦被限制人身自由,公司很有可能面临停工停产,损失不可估量。

了解到陈某新、张某林的实际情况后,市森林公安局从优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公司生产运转角度出发,考虑到两人均是被动收购非法开采而来的石料,且系初犯、偶犯,经法制部门讨论研究,决定对两人采取非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文家市镇人民政府为陈某新出具的请求酌情从轻处罚函,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新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同时对张某林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现在正是生产旺季,如果我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公司的生产销售将受到很大的影响。”陈某新说,感谢森林公安部门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至此,两家花炮企业面临的停工停产警报也随即解除。

开展三项行动,全力护航企业安全发展

市森林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要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

根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市森林公安局在办理企业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中,将加大对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对企业重要生产经营人员,原则上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同时,还将重点整治涉企案件未经规定审批程序,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延长刑事强制措施期限等问题。

包括这一措施在内,市森林公安局为全力护航企业发展,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规范涉企行政、刑事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推行“首违不罚”,探索建立免罚、轻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纠错,大力整治违规刑事立案问题。

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利益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加强对林场、木材加工企业、林区花炮企业、花卉企业、油茶企业等涉林企业的保护。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实行专案攻坚机制,确保快侦快破,并全力为企业追回损失。

全面加强助企服务,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减少对企业的防火督查检查,无法定依据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开展督查工作,确保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同时,按照“服务最优”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掌握企业诉求,为涉林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浏阳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年,活动开展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服务好辖区涉林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聚焦打击防范、优化服务、护航发展等方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温度,为涉林企业添活力,为群众增便利,努力构筑护商、亲商、安商的营商环境,用实际行动将“优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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