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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销售隐形眼镜,浏阳一眼镜店被立案
2023-10-08 09:38:49 字号:

浏阳日报讯(记者莫瑜实习生施小丫)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瑶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大瑶镇某店涉嫌无证从事隐形眼镜经营。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发现该店是位于学校周边的一个眼镜店,未经许可销售隐形眼镜。执法人员依法对店内销售的某品牌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进行了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

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并且属于医疗器械产品中风险级别最高、监管最严格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隐形眼镜属于角膜接触镜,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其生产和经营者必须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介绍。

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当事人经营隐形眼镜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也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均违反了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美瞳跟隐形眼镜一样,具有较高风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因此,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同样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另外,市民朋友如有发现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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