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发现饭店收取餐位费,应及时举报维权
外出吃饭,一两元的餐位费、茶水费还“悄然”出现在你的账单上吗?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两起典型案例,两家强制收取餐位费的餐饮店被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商家强制收取餐位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接下来,该局将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高餐饮业主合法经营的意识,维护好浏阳的消费环境。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莫瑜
多收了1元/人的餐位费,商家被立案查处
今年4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餐饮企业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集里街道禧和社区一家餐饮店违规收取餐位费。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餐桌上摆放有扫码点菜、加菜、结账的二维码,但用微信扫码进入点餐系统后,须进入用餐人数选择页面,选择人数后再进入点餐页面,其中默认勾选了餐位费1元/人,不能手动取消。
这一行为属于违规收取餐位费,涉嫌违反《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的规定。
4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商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这家餐饮店于2020年开业,2022年10月份购买了一款收银系统,并添加了店内菜品的种类、价格及餐位费信息,2022年10月13日正式上架该点餐系统。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商家共收取餐位费71415元。依照法律法规,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商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1415元,处以罚款21424元的行政处罚。
强制收餐位费,商家领罚单
今年4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在关口街道复兴安置区一家餐馆消费时发现商家违规收取餐位费。
随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商家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违规收取餐位费,且经营场所内没有餐位费相关标示说明。4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商家进行立案调查。
商家的上述行为属于违规收取餐位费,且未在经营场所内明示告知餐位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涉嫌违反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查实,这家餐饮店经营了3年,今年1月1日,商家开通了美团点餐系统,后添加了菜品的种类、价格及餐位费信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商家共收取餐位费91564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1564元,处以罚款27469元的行政处罚。
新闻提醒
餐饮店收取餐位费要学会说“不”
对于餐饮场所向顾客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餐位费等现象,很多消费者习以为常,认为这是自己应当负担的费用,也有的消费者觉得不对,但认为收的钱不多,选择“放过”,但实际上商家的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强制向消费者收取茶水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介绍,禁止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最低消费等法规已经施行了多年。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行业收取餐具费等问题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不过,由于餐具费数额小、消费者易忽视、投诉举报率不高等原因,导致这一问题在部分餐饮企业时有出现。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积极引导餐饮企业加强自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经营环境。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在消费时能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如在外用餐遇到被迫付“茶位费”“开瓶费”“餐位费”“选位费”等其隐形消费的情况,应尽可能保留证据,拨打12315或0731-83628315进行维权。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本文链接:https://wap.lyrb.com.cn/content/646755/54/13247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