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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拳头下这法学知识要“重修”了
2024-06-27 09:45:26 字号:

董怀国

据媒体消息,6月19日,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典礼上,有学生挥拳打老师后迅速离开,该老师的眼镜和导师帽被打落。当晚20时许,复旦大学江湾校区保安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警方已将打人学生带走去做笔录,被打老师去了医院。事件发生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堂堂一所名校的毕业典礼,理当是学生学成之后致谢老师和学校的场合,是回味几年求学得失、展望未来人生的场合。这样的场合,多少未能进入到大学的人,有多么羡慕和向往可想而知。

可就是在这样理当留下学生永生温暖记忆的时刻,这名毕业生竟然没有丝毫珍惜,向老师挥拳。这一顿拳头,否认了学校和老师的教授之恩,否认了自己在大学这几年的求学生涯,否认了高等学术知识对自己的人生导向。

拳打老师事件发生后,固然是一时之间复旦大学斯文扫地。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从复旦走出的学子千千万万,感恩老师、感恩学校的是绝大部分,而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毕业典礼,和谐、温馨、感人肺腑的,只是独独缺了今年。就是说,这一通拳打,根本不能冲击复旦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以及人们对它的心向往之。

倒是这个学生,不管是蓄谋已久,还是一时冲动,他都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在公开场合殴打他人,这意味着以立德树人为目标的大学,还没有完成对他的教育目标,他是没有资格毕业的。而且,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被打老师伤情构成轻伤,他就要受到刑罚制裁。这个经历——或者叫这个污点——将给他带来一辈子的不良影响。

当然,又有人要说,学生为什么冲动、老师为什么挨打,背后肯定是有原因的,有将舆论引向被打老师的意图,更有为施暴学生“洗地”的嫌疑。对这样的意见,我只想问问他们,这可是法学院的学生,他有什么天大的委屈?他学着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了吗?

早在2000多年前,商鞅面对秦国私斗盛行的局面,立法加强王权,严惩私斗。可见他是多么睿智。而复旦大学这名学生,学了几年的法律,起码的依法维权的意识都没有、依法维权的能力都没有。

法律是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要坚信这一点,因为任何的纷争,都要有一个普遍的标准来衡量,否则便会争执不休,回到用拳头说话;我们必须努力捍卫这一点,因为法治进程中,的确会有这样那样的干扰,试图撼动法律的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全体公民共同的事,此间大家都必须坚守的处事原则是,依靠法律,而不依靠拳头。

法学院的学生不相信法律,硬要靠法律来让他相信法律。这不是绕口令,而是一个莫大的笑话。这个笑话告诉我们,在学校学不会的,“社会大学”会设法让人“重修”,直到学会为止。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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