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谭玉芳)确定情人关系没多久,浏阳男子何先生发现,对方总是问他要钱要物,在提出分手后,甚至闹到了自己家中。为了维系家庭稳定,何先生在5个月内多次向对方转账共42万余元。近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提起公诉。2023年7月,30多岁的女子余某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识了已婚的六旬男子何先生,二人线上互动一段时间后,相约线下见面,随即确定情人关系。
“余某不断地向何先生要钱,何先生便不想继续这段关系,提出了分手。”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廖红介绍说,分手后余某百般纠缠,不愿断绝这种关系。纠缠无果后便向何先生提出要断绝关系就给她购买一辆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小车。何先生的第一反应是将其联系方式删除、拉黑。然而不甘心的余某在消失一个星期后,竟假装何先生的熟人登门找他办事,并在他妻子那里故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为了维系家庭稳定和自身名誉,2023年8月6日至2024年1月4日期间,何先生多次向余某转账共计42万余元。面对余某无休止的纠缠,今年年初,何先生向派出所报警求助。
“警方很快就将余某抓获归案,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全案的事实和证据,查实到被告人余某共敲诈了何先生428100元。”廖红表示,由于涉案数额达到了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近日,公诉机关将被告人余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检察官说法
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应当履行忠诚义务,婚外情是对家庭和生活的破坏,很有可能导致不法分子设下围猎陷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发生婚外不正当关系的,有违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原则。广大市民要牢守法律与道德底线,洁身自好、抵制诱惑,珍惜家庭、守护婚姻,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遭遇他人敲诈勒索,要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被敲诈的证据,借口拖延时间,切勿心存侥幸以为“私了”能够如愿平息事态,一定要勇于报警,避免财物更大损失。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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