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结案了一起久拖未决的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为双方企业解难纾困。
2020年7月,长沙某科技公司(甲方)与湖南某科技公司(乙方)等其他三家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分别增资104万元、200万元,并约定了持股比例。
然而,协议生效后乙方仅增资60万元,后经甲方催告,仍未按约定将增资金额补足,且明确表示不再出资。为此,甲方将乙方告上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协议,解除乙方股东身份,并支付违约金和代理费27余万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乙方反诉甲方,表示协议签订后,乙方提供了资金、人员、场地、市场等各项支持,但甲方拒不配合乙方统一进行财务、行政管理工作,且未履行商业秘密保护义务,导致合作三年来,公司大客户日渐流失,销售和盈利目标均未达到预期,为此乙方请求法院判令协议有效。
鉴于案件争议巨大,双方多次召开股东会讨论未果,市人民法院在接案后高度重视,由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经过细致、耐心地释法析理,双方均表示出调解意愿。在承办法官与商事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拖了三年没有解决的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快速成功调解,减轻了诉讼负担,我们双方都很满意。”结案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司法作风及承办人的专业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浏阳市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阶段,浏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高效的行动,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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