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讯(记者许雅兰通讯员张涛)近日,镇头镇双桥村村民阳伏香在家中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客人”——圆乎乎的灰白色身体,浑身密布短而小的刺。仔细查看,发现是一只野生刺猬。在确认它并未受伤且状态良好后,阳伏香拨通了双桥村村干部的电话。
随后,双桥村一名村干部立即赶到阳伏香家中,发现小刺猬行动灵活,并无外伤,符合野外放生条件,便驱车将其带到适合生存的自然环境中进行了放生。刺猬在离开时显得非常活跃,很快就融入了周围的自然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刺猬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我们前期也做过大量宣传,向村民们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看来还是颇有成效的。”放生后,村干部又向周边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卷。”镇头镇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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