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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2024-04-03 11:37:45 字号:

浏阳日报评论员

3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议,正式启动对浏阳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以督促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提升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参与者众,关系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出行安全。浏阳地域面积5007平方千米,三条国道(G319、G106、G354)、五条省道(永社、浏跃、大文、荷文、南横线)穿境而过,各条县道、村道通达全域。全市现有人口149万,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5万辆,且两者都呈现日益上升的趋势,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规范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参与者的安全,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分别于2004年、2006年颁布实施。20年来,“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经历了多次修正,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好的法律要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需要有力的执行和有效的监督。执法检查就是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近年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先后对环境保护法、教育法等开展了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着力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浏阳建设。

此次启动的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执法检查,是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强监督的又一务实举措。执法检查从3月下旬持续至9月下旬,分为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检查、交办整改四个阶段,主要采取市乡两级人大联动、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怎么重视都不为过。我们相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定会以认真的态度、求真的精神、较真的作风,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敢于动真碰硬,勇于点名曝光,扎实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我们也相信,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定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立足浏阳实际,促进“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全面贯彻实施,切实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加快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的浏阳新图景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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