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怀国
据媒体报道,日前,贵州省贵阳市永辉超市的一家门店闭店清仓期间丢失500多辆购物车,超市寻求附近小区物业支持,但是收效甚微,无奈之下报警处理。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已立案调查此事,望居民尽快、自觉将购物车归还。
正如大家所见,购物车很大,很笨重,使用环境实在有限,搁家里还占地儿,要将购物车占为己有,其“有用性”实在不突出。偏偏,这种离开了超市后鸡肋般的存在被人大规模顺走,证明贪小便宜的心理在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不小的比例。有某家超市通过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发现,重复占车者中61%具有“惯性占便宜”行为模式,这暴露了“占到便宜”能够给他们带来快感,成为了他们的行为哲学。
但是这种占便宜,在法律上有无法迈过去的坎儿。购物车是超市为方便顾客添置的,其所有权当然属于超市,顾客在使用后应该遵照超市的管理规定处置,便于超市回收管理。从法律意义上分析,超市享有购物车的财产权利,顾客在使用时不得故意损坏,更不得非法占有,否则,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乃至侵占财产。我想,这个无可争议、浅显易见的道理,不懂的人应该是几乎没有吧?
为什么超市在平时的正常运营中,购物车丢失的情况相对较少,而一旦出现闭店清仓等情形,顺走购物车甚至其他财物的行为便会大量出现?是因为,咱们社会之中,起码的道德修养、是非观念还是有的,法律对财物归属的认定还是明晰的,绝大多数人在平时能够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下循规蹈矩,而一旦出现特殊情形——比如超市闭店、货车翻覆、果园采收,就会有人认为破坏原有的秩序得到了掩饰的可能,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态就会在同遵守秩序的博弈中占据上风。
2019年,一次源于乘客回应的士司机赠伞善举而在的士上放置爱心雨伞的举动,带动了浏阳全城爱心伞投放公益行动。靠着市民较高文明素养以及公益精神的爱心伞,并不会丢失。这说明,文明本质上还是要靠倡导、呼吁、建设。同样的道理,不贪小便宜、构建人际互信等文明内涵,还是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在尽可能多的场合、持续不断地加以阐释和传播。如果一辆小小的购物车都看管不好,那么我要问问,在这个物质已经算是丰裕的时代,社会是否规模化地消弭了那些我们本来非常珍视的精神品格?
当第一个顾客成功推走购物车未被阻止时,接下来就会有人效仿,而且效仿者会越来越多;当个别人在路口闯红灯没被劝阻,就会有更多人不将安全意识和交通规则放在心上……如此这般下去,整个城市文明就会在“破窗效应”中不断滑坡,集体的道德底线就会在“法不责众”的认识下彻底溃退。避免这些糟糕情况出现,对法律和规则坚定捍卫,对善良美德长期倡导,在城市建设中永远是无可回避的主题。
被“顺走”的购物车,更像是一面照见文明的镜子。如果没有一套倡导每一个人追求美好品格的举措,那城市文明就会沦为任人弃置的伊甸园,虽美好却日益遥不可及。只有文明标尺坚定而清晰,我们作为现代公民的美好自觉才不会丧失。说到底,文明的旗帜还是得以坚决的态度扬起来。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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