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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拒执”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5-08-08 10:46:02 字号:

浏阳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

严打“拒执”等违法犯罪行为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为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8月7日,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决定自2025年8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虚假诉讼等行为。

通告明确,凡未履行浏阳市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主动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不得实施抗拒、逃避、规避、妨碍执行等行为。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告,被执行人等负有执行义务者,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存在隐藏转移财产、拒不协助执行、暴力阻碍执行等14种“情节严重”情形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通过虚假诉讼妨害执行、聚众冲击执行现场、暴力攻击执行人员、因拒执导致申请执行人自杀等“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对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判决、裁定的行为,一旦构成犯罪将依法从重打击。案外人若与负有执行义务者通谋,协助实施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将以共犯论处。

通告明确了从宽处理机制:在通告发布后,移送立案侦查前积极履行义务且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不移送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履行义务,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作不起诉处理;一审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可酌情从宽。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告支持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公告查找财产、提起刑事自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获援助。广大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法院0731-83609285;检察院12309;公安局0731-83813110)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实并移送起诉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司法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者从严惩处。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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