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
浏阳日报讯(记者李小雷通讯员陈梓娴)因公负伤,赔偿事宜却无法达成一致,浏阳男子林先生遂将公司告上法院。近日,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前,联合荷花街道综治中心,对这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进行庭前调解,促成当事双方握手言和。2024年5月8日,林先生在浏阳某公司拖运生活垃圾时发生意外,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林先生出院后,经司法鉴定,其伤情构成六级伤残。前期,当事公司已支付林先生医疗费14万元。但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林先生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在充分听取林先生诉求后,立案庭干警立即梳理案件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角度出发,以“拉家常”的方式,引导当事公司负责人换位思考,并从法律角度释明责任的承担。
在荷花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经过深入的沟通引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公司除前期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外,另行赔付林先生51.6万元,分两期付清。当天,当事公司就当场支付第一笔款项30万元。在收到赔偿款后,林先生和当事公司负责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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