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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浏阳市支持大学生创业二十条》的通知
2025-03-21 10:57:01 字号:

LYDR—2025—01001

浏政办发〔2025〕1号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支持大学生创业二十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浏阳市支持大学生创业二十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浏阳市支持大学生创业二十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长沙市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部署要求,打造具有浏阳特色的大学生创业生态链,为大学生来浏创业提供全面保障,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为高水平建设“县域经济新典范、共同富裕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和持久动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政策扶持

(一)实施入住补贴政策。来浏开展创业考察的大学生,可入住指定酒店,享受入住补贴,实现单次最长7天6晚免费入住;在浏创业大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经开区、市住保中心、团市委,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场地补贴政策。对入驻指定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首年办公场地租金和管理费用全额补贴,次年补贴50%;对在创业孵化基地以外注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两年内每月最高800元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市农业科技园发展中心、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三)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初创企业,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实际有效投入的50%,最高给予10万元的项目补贴;对大学生初创企业,根据实际投入、带动就业人数,最高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创新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聚焦主导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进行创业,对被确定为长沙市“小荷”青年创新或创业项目的,分别最高给予2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协)

(五)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对毕业年度内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2027年12月31日前按每户每年2.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税务局)

二、金融助力

(六)提供贴息贷款。大学生个人创业的,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的,根据合伙创业人数、小微企业新增吸纳就业人数,最高可申请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七)提供基金支持。依法设立浏阳市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基金管理机制。基金重点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为在浏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初期的资金支持。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单次投资额最高可达50万元,在基金投资期内可追加投资,并对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争取更多投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经开区、市科技局、市金融事务中心、浏发集团)

(八)提供风险补偿。完善大学生创业风险补偿机制,将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由浏阳市创业担保基金与银行按比例分担风险;鼓励金融机构推广大学生创业保险,由创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纳入参保对象,为创业失败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定额补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事务中心)

三、载体支撑

(九)建设科创中心。加快建设金阳科创城,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科创高地,吸引科创型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安排不少于30%的办公场地免费提供给大学生创业;设立科创基金,优先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科研设备免费共享,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本。(责任单位:经开区、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建设文创基地。整合现有文创平台、社会投资平台,打造示范引领性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区、加速区、成长区,重点扶持大学生发展“烟花+、文旅+、非遗+、数字+”等轻资产项目,推动文化资源向产业转化。[责任单位: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建设特创平台。以农业科技园为中心,打造健康食品、湘菜特色食材创业平台;以蔬菜、水果、畜禽等产业为依托,打造特色农产品电商孵化平台;以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等为重点,推广青年创客空间、乡村创业工坊等新型孵化模式,引导大学生在不同特色产业领域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农业科技园发展中心)

四、校地合作

(十二)加大产教融合。组织重点行业企业梳理技术难题、发布真实产业命题,邀请高校、科研院所来浏开展产业调研和企业问诊,组织大学生团队开展科研攻关,并转化为大学生在浏创业项目,实现产教融合,推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开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十三)加大创业合作。与省内外高校签订大学生创业合作协议,建立双向推动机制,促进大学生来浏创业。举办路演活动,组织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来浏观摩,向大学生推介浏阳经济发展、产业特色、创业环境等情况,展示城市形象,宣传创业政策;依托科创中心、文创基地、特创平台等载体,打造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提供创业体验,提升创业本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市农业科技园发展中心、团市委、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五、全程陪跑

(十四)开展“三个一”服务。在市民之家设立大学生创业专窗,实行政务手续“一窗受理”、一对一联系、一次性办结,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最优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和政务中心)

(十五)开展定制培训。丰富完善培训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创业类型、创业需求,提供定制化GYB、SYB、IYB等创业培训,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开展导师帮扶。积极对接省大学生创业导师团,组建浏阳市大学生创业指导专家团。组织导师进基地,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精细化的创业指导;对有需要、有潜力的创业项目,聘请创业导师结对帮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十七)开展资源对接。聚焦融资、市场两个方面,加强资源对接,帮助解决大学生创业中的难点痛点。邀请风投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参加大学生创业项目专题路演,为大学生创业吸引更多投资;邀请潜在客户参加大学生创业项目优质产品专题推介,拓宽产品市场。[责任单位:市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经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事务中心、市农业科技园发展中心、团市委]

六、浓厚氛围

(十八)组织创业竞赛。举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选送优质项目参加上级赛事,对获得国家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浏阳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融媒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十九)组织典型宣传。通过全媒体资源,推介大学生创业典型,讲述大学生创业故事,示范带动更多大学生来浏投身创业、自信创业。(责任单位:市融媒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组织品牌推介。打造“‘浏’在这里,创想飞‘阳’”大学生创业主题品牌,开展政策宣传、经验交流、典型推介、路演活动,并设立大型户外广告,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融媒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管执法局、团市委)

大学生创业主体须依法经营并履行社会责任,在享受同类政策时,遵循“标准从高、奖补不重复”原则。本文件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文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来源:浏阳日报

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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